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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积极开展公开听证,实现办案效果三统一

【字号:    】        时间:2021-04-02      

近日,石首市检察院邀请从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基层干部群众中选任的听证员,对三起拟不起诉案件进行了公开听证,人民监督员代表到场监督。

核社保促规范 传递司法温情

张某某、王某某、李某某三人合伙开设“棋牌室”组织赌博,从中抽头营利,营业期间每天超过20人参赌,依法三人均涉嫌赌博罪。但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王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三人均自愿认罪认罚;三人均为初犯;参赌人员以村民邻里为主,输赢不大;三人均患有严重疾病,无劳动能力,抽头渔利均用于弥补生活开支。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向人社部门、所在社区核实了三名犯罪嫌疑人的社会保险情况,建议社区规范棋牌室设置,加强管理

摆证据 讲法理 促进认罪认罚

犯罪嫌疑人吴某、赵某因施工中操作设备不慎,损坏他人财物拒不赔偿,发生冲突后殴打被害人致轻伤二级,涉嫌故意伤害罪。赵某作为现场监管负责人,对临时发生的纠纷不但没有积极化解矛盾,反而在吴某与被害人情绪激化时叫吴某“打死他”。案发后赵某虽然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但对唆使行为予以否认,为此检察办案人员核实并补充了犯罪现场目击证人证言。听证会上,当众核实了赵某的供述和侦查机关的说明,面对完整的证据供链,赵某及其辩护人现场表示不再对案件提出异议,赵某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场表示认罪认罚。

强教育 护秩序 优化营商环境

周某某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两次非法将卷烟批发给监利县的郑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罪。承办检察官认为周某某虽构成犯罪,但其主观恶性小,进货渠道正规,对当地烟草市场秩序影响小,社会危害性不大,且周某某存在自首、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为主动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该院对周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督促其严肃改正,以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人详细介绍了案件事实、证据。听证员就案件事实,证据、犯罪情节认定等当场质询侦查人员和犯罪嫌疑人,经过闭门评议形成听证意见,对检察机关的拟不起诉意见表示赞同。

 “检察院组织公开听证效果好,形式新颖,当面公开证据、核实案情、释法说理,对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大有好处,对听证员来说也是一次学习提升法律知识水平的良好机会。”

 “建议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知识宣讲,加强对犯罪嫌疑人的教育,帮助他们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进一步提升法律意识。”

听证员们纷纷表示,通过公开听证,大家深刻地感受到检察院积极践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主动回应群众期盼,服务非公经济发展,传递司法温情的责任担当;也感受到了检察院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决心。

据悉,自最高检印发《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以来,该院主动拓展公开听证范围,积极运用公开听证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政治效果和法律效果。下一步,该院将继续推进规范化常态化公开听证,不断提升案件办理的透明度,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案子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