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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首市检察院召开“清渠洁岸”暨渔业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听证会

【字号:    】        时间:2024-10-18      

石首地处长江中游岸边,两湖平原中心,境内河湖交错,沟渠纵横,水域面积占全市总面积31%,水资源和渔业资源极为丰富。今年两会期间,有代表团反映我市多条河湖沟渠内存在设置“地笼”非法捕鱼的情形,这损害了水生态环境。石首市人大常委会以代表建议的形式将线索交由石首市检察院办理。


地笼网俗称“绝户网”,被放置水底后,一旦鱼虾进入便很难出逃,这使得各种鱼类无论大小悉数被捕捞。地笼网还会导致垃圾、水草堆积,堵塞污染河道,致使渔业资源和河流生态遭到破坏,社会公共利益被损害。

2024年4月上旬,石首市检察院为此开展“清渠洁岸”暨渔业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办案人员通过调查走访发现,市高陵镇中心渠、团山寺镇河网化渠等多条沟渠内均设有“地笼”,且数量众多、间隔较近,不仅对水生动物造成毁灭性破坏,而且还堵塞沟渠,影响农业灌溉和水质。

为推动案件办理,4月12日上午9时许,石首市检察院召开“清渠洁岸”暨渔业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听证会,邀请市人大代表胡新华、邓大华和人民监督员蔡勋凯、刘友志等参与听证并审议,相关行政机关派员参加。

听证会上,办案人员详细介绍案情,相关行政机关代表就履职情况进行说明。

“检察机关高度重视代表建议,通过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对相关行政机关的履职监督,进一步加强渔业资源保护,为绿色发展护航。”市人大代表胡新华、邓大华赞许道。

听证员评议后,一致同意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相关行政机关代表表示,将按照检察建议提出的整改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把问题整改到位。

下一步,石首市检察院将持续跟踪监督,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同时与相关职能部门不断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助推生态环境保护。


                                                             作者|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