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截至2019年12月核定石首市人民检察院政法编制数66名,实有公益事业一档编制10名,雇员制检察辅助人员员额分配数7名。目前在编在岗人数69人(其中5人为2019年新招录人员),退休人员47人,雇员制检察辅助人员实有人数5人,遗属补助人员2人,劳务派遣人员21人(包括物业管理人员、保洁员、水电维修人员、保安人员、路段管理人员、打字员、司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内设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政治部、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局、司法警察大队等9个内设机构。
二、部门年度(或中长期)工作重点
根据上级党委的指示和上级检察院的要求,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开展公益诉讼活动,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三、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1877.52万元,其中:经费拨款收入1877.52万元。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1877.52万元,其中:经费拨款支出1877.52万元。
(二)部门财务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经费拨款收入1877.52万元,经费拨款支出1877.52万元。
1、人员支出1145万元:
(1)人员经费支出1118万元:①基本工资271万元;②津贴补贴290万元;③奖金205万元;④社会保障缴费48万元;⑤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6万元,职业年金24万元;⑥其他工资和福利支出66万元(加班费1.7万元/月,一年共计20.4万元;伙食费45.6万,按每人400元计算,共计95人,小计45.6万元);⑦住房公积金108万元;
(2)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7万元,其中:退休费21万元(省级文明单位奖);遗属生活补助1万元;其他支出5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376万元。
其中:①办公费50万元(用于购买日常办公用品、办公耗材、书报杂志、印刷宣传等支出);
②水电费24万元(水费0.2万元每月,一年合计2.4万元;电费1.8万元每月,一年合计21.6万元);
③邮电费10万元(用于院内邮寄费、座机费、网络通讯费等);
④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万元(其中车辆保险4万,车辆燃油9万,车辆维修4万,公务用车购置20万,其他1万);
⑤差旅费60万元;
⑥劳务费84万元(司机、食堂、路段、长聘人员工资支出每月6.6元,全年合计80万元;2020年预计招录保洁茶水人员,预计金额4万元);
⑦会议费2.2万元;
⑧公务接待费4.8万元;
⑨工会经费23万元;
⑩福利费30万元(全院干警体检费、干警及家属生病看望及其他事宜,用于科教文体宣传支出,维护职工权益支出,老干支部活动经费等);
⑪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万元(用于举报宣传费用“举报宣传周”、检察文化宣传制作、ppt制作费用、检察服务站、广告宣传支出等);
⑫其他交通费用40万元(公车改革补贴);
3、项目支出356.52万元
Ⅰ综合运转保障专项经费80万元
(1)物业管理费10万元:①保洁劳务费及保洁用品购置2万元;②机关水电设施、灯具、下水道、门锁等保养及维护费用4万元;③电梯、消防维护及检测、缴纳卫生费、垃圾清运费4万元;
(2)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0万元,体现在地方性中心工作:伯牙口临时工作队、创建卫生城市、三万活动、防汛经费、帮扶工程、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支出35万元;扶贫工作队支出35万元(扶贫人员补助8万元,劳务费4万元,办公费3万元,帮扶资金20万元);
Ⅱ 检察业务专项经费77万元
(1)劳务费27万元:雇员制司法辅助人员5人,5人每月工资合计2万元,全年小计24.7万元;雇员制年底绩效0.45万元/人,5人小计2.3万元;
(2)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0万元:业务科室鉴定费13万元;咨询费、审计费、公告费等7万元;
(3)办公设备购置30万元;
Ⅲ 信息化设备维修维护费5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万元:用于一次性支付全年技术外包服务支出5万元。
Ⅳ 房屋维修专项经费120万元
①院内日常维修维护费30万元;
②办公用房及后勤用房维修改造50万元;
④其他维修改造项目等支出40万元。
Ⅴ 不可预见经费项目74.52万元
2020年预算控制数总计预计为1877.52万元,按经费总额的4%计提为75.1万元,预算列支74.52万元,用于解决预算执行中的临时开支,个别增人增支而增加的人员经费,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等临时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