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半年,石首市检人民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工作要求,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为抓手,以专项活动为载体,狠抓各项工作落实。
半年来,共受理审查提请逮捕案件77件122人,其中批准逮捕54件84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52件199人,其中起诉113件144人。
对侦查活动违法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9件次,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0件12人,撤案5件5人,纠正漏捕5人,纠正漏诉9人;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件,对1起认罪认罚后上诉案件提请抗诉。
书面纠正市看守所违法情形33人次,开展出监所谈话23人次,办理申诉案件3件3人,办理讯问合法性核查案件14件14人,办理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26件26人。向市看守所、市社区矫正局发出检察建议书2份,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办理上级检察机关交办的职务犯罪案件线索2件3人,主动摸排线索1件1人,对其中1件2人已提出立案报告,其余线索均在办理中。
半年来,共受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1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7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2件,发出检察建议书4份。
所办理的10件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当事人对我院处理决定均表示满意,没有出现重复信访问题。
半年来,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27份,法院判决2件(均支持我院诉求)。
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通过诉前蹉商办结4件,提起诉讼1件。
通过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活动,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追缴水土保持补偿费、水资源费200余万元。
半年来,适时提前介入侵害未成年人案件2件,批准逮捕2件2人,起诉2件2人。
对1名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坦白、认罪认罚、主动承担生态修复责任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加强对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学习和宣讲,走进学校开展“法治进社区、进乡村”等系列巡讲活动,参与学生1300余人。
参加全市平安建设线上线下培训活动,向全市中学团委书记、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宣讲强制报告制度与涉性侵人员从业限制制度,完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
建立受理涉市场主体案件的“绿色通道”,对89件涉营商案件在系统进行统一标注,加强与公安部门沟通协调,确保涉营商案件得到及时有效办理。
受理提请逮捕涉营商案件12件32人,批准和决定逮捕9件24人。受理审查起诉涉营商案件12件39人,起诉7件8人。
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企案件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主动开展公开听证,依法对5件5人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对3件3人不起诉。
受理审查逮捕涉农案件11件14人,受理审查起诉22件28人。
办理涉农司法救助案件3件,发放救助金额44000元。
以检察履职推动农村社会治理,针对乡镇福利院食堂食品安全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11份。
受理审查起诉涉恶案件1件22人。加大“涉毒涉赌涉诈”案件办理力度,受理审查逮捕涉赌案件5件14人,涉毒案件6件7人,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10件25人。
受理审查起诉涉赌案件6件13人,涉毒案件13件13人,电信诈骗案件2件2人,积极开展追赃挽损,帮助群众挽回损失。聚焦矛盾纠纷化解,贯彻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9批次。
充分发挥案件管理作用,强化案件管理机制建设,严格落实“一月一分析、一月一研判”工作要求,开展业务分析研判6次,为检察决策和业务开展提供科学依据。开展涉营商案件专项评查、重点案件交叉评查、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将评查出的问题通报到检察官,督促整改落实。常态化开展流程监控预警、提醒和定期通报督促,提高办案质量、效率、效果。完善司法责任制配套机制与检察官绩效考评制度,发挥好考评“指挥棒”“风向标”作用,充分调动检察官办案积极性和把握案件质效的主动性。
按照省院提出的“轻刑案件应用尽用,重刑案件积极探索适用”的要求,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针对认罪认罚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召开检律协作联席会进行深入交流沟通,切实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半年来,共适用认罪认罚126件161人,适用率80.9%。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执行大大提升了办案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减少了社会对抗。
以公开促公正,利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门户网站、微信平台,对案件程序性信息、法律文书以及重大案件信息进行公开,半年来,共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03条,公开法律文书143份。积极运用“两微一端”加强对检察工作动态及检察正能量宣传,在各平台发布宣传报道875期。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力促进司法公正。积极推进不起诉案件和疑难涉讼案件听证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召开听证会26次,有效提升检察机关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取得了办案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全面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八个一”学习活动,做到学习教育全覆盖。组织干警撰写心得体会,参加教育整顿知识测试,形成心得体会140余篇,知识测试卷70份。持续开展政治教育、党史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引导干警筑牢政治忠诚,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先进典型选育,营造争先创优、比学赶超良好氛围,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张唯荣获荆州市最美政法干警称号。
全面落实“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组织干警开展两轮谈心谈话146人次,自觉填报《自查事项报告表》136份,引导干警主动说明问题。强化组织查处,坚持零容忍、全覆盖,深挖彻查违纪违法线索。聚焦“六大顽瘴痼疾”,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做到边查边改、即查即改、真查真改,确保顽瘴痼疾得以有效整治,存量问题全面清零。聚焦“当下改”与“长久立”有机统一,及时总结教育整顿经验,全力推动教育整顿工作“回头看”,做好建章立制,推进源头治理,进一步巩固教育整顿工作成果,推动检察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
开展“三个规定”政策宣讲,为干警定制“三个规定”彩铃,面向社会开展宣传和提醒。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执行,积极开展“三个规定”倒查工作。今年来,全院干警主动在重大事项填报系统上记录56件,有效防止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内部人员打探案情,充当司法掮客以及检察人员接受当事人及案件相关人员吃请等问题,规范了司法办案行为。
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扎实推进检务督察,加强司法办案督察,开展日常督察63次。实行考勤、考绩、考纪、考廉,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严控廉政风险,保持队伍风清气正。
下一步,市检察院将聚焦短板弱项,以更高站位、更强举措、更大力度和更高标准,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