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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第一讲——关于强制报告制度

【字号:    】        时间:2024-11-08      

师者,人之模范也。教师作为学生成长道路上的“指路明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关乎教书育人之根本。8月30日,石首市人民检察院应石首市绣林小学邀请,为150余名教职工带去了一堂关于强制报告制度的专题法治课。


课上,检察官对石首市人民检察院联合石首市监察委员会、石首市教育局、石首市公安局、石首市民政局等九部门印发《关于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了详细地讲解,检察官围绕“什么是强制报告、谁有报告义务、什么情况要报告、发现线索怎么报告、应报不报的处置后果”五个方面进行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并通过案例分析,提醒教职工们要明确自己的法律责任,在面对学生身心健康可能受到侵害的情况时,最大限度地减少二次伤害。

“以前我们更多地关注如何预防,而现在我们更清楚了如何在孩子遭受侵害后给予他们正确的帮助。”课后,绣林小学校长感慨地说道。

其他参与听课的老师们也纷纷表示受益匪浅,他们承诺在今后的教学工作中,将会更加重视对学生权益的保护,严格遵守并执行强制报告制度,与检察机关共同努力,为孩子们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

下一步,石首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检校合作,拓宽法治教育的广度与深度,通过多样化的普法进校园活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不断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