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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历时两年之久的讨薪路,终见花开

【字号:    】        时间:2025-02-07      

“感谢检察官,两年多来,我想尽办法,多次讨要,钱一直拿不回来,如今终于拿到手,可以过个安心年了。”近日,石首市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对民事支持起诉人夏某某进行回访,夏某某激动地说。


2024年11月,石首市人民检察院干警在运用该院民事支持起诉监督模型筛查比对时,发现了夏某某向某新建村部承包方付某某讨薪的推送线索,随即与市人社部门沟通联系,共同前往该村了解项目工程承建、完工及工程款结清情况。

经调查,2021年4月,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新修村部项目工程,后该公司将此工程派发给付某某承包,付某某作为工程现场负责人,联系夏某某为该工程安装水电。2022年3月左右,夏某某做完水电工程后应得薪资1.3万元,该公司于2023年1月向其支付薪资4900元后,剩余的8000元由付某某支付。之后夏某某多次联系付某某,希望其结清欠款,付某某均以过两个月还款为由推脱,直至2024年6月夏某某找到付某某当面要求付某某写下欠条,让其承诺贰个月内付清欠薪,但直至2024年9月中旬仍未支付。

2024年9月中旬,夏某某前往石首市相关部门反映付某某拖欠薪资情况,希望其帮助讨薪。经依法催促,付某某承诺表示2024年10月底之前会付清欠薪款。但随后夏某某与其联系,付某某便以其在外地不方便转账为由拖延支付欠款,之后付某某常用通讯方式也联系不上了。截止至2024年11月11日,付某某未在其承诺期限内支付欠款,夏某某始终未收到8000元薪资欠款,其合法权未得到有效保障。

了解相关情况后,办案人员主动与夏某某沟通联系,耐心向其宣讲民事支持起诉制度,告知检察机关可以依法帮助其维权讨薪。2024年12月12日,夏某某向石首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民事支持起诉。在案件办理中,办案人员多次实地对项目工程具体完工时间、工程款支付进展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协助其收集该款项支付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强化与人社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组织开展多次调解,引导化解矛盾纠纷。在历时十余天的磋商和释法说理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夏某某也在岁末年关之际收到付某某支付的工资尾款8000元,为历时两年的讨薪路画上圆满句号。

近年来,石首市人民检察院聚焦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域权益保障,坚持数字检察赋能,依法能动履职,升级完善民事支持微信小程序和民事支持起诉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推送各类线索50余条,办理涉及农民工讨薪等领域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7件,帮助60余名农民工追讨欠薪30余万元。同时,加强多部门协作,不断健全完善与相关司法行政单位的衔接机制,在与市法院、市司法局等9家单位联合制发《关于加强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作配合的意见》的基础上,与市人社局签订《关于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域协作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检察法律监督与劳动保障检察职能,合力构建弱势群体矛盾化解和权利救济司法执法合力,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努力提升社会治理效果。

 

普法提示:

民事支持起诉是指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当事人,经有关行政机关、社会组织等依法履职后合法权益仍未得到维护,具有起诉维权意愿,但因诉讼能力较弱提起诉讼确有困难或惧于各种原因不敢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可以向申请人提供法律咨询,协助申请法律援助,协助收集证据,协助申请缓、减、免交案件受理费等;当事人有和解意愿的,可以引导当事人自行和解。

下面是石首市人民检察院“帮帮诉”微信小程序的页面,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拨打0716-7299936申请支持起诉或司法救助:

(一)请求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待遇等;(二)因年老、疾病、缺乏劳动能力等不能独立生活或生活困难,请求给付抚养费、赡养费的;(三)残疾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的;(四)因遭受人身损害,提起诉讼有困难的;(五)确有支持起诉必要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