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风格
您的位置:石首市检察院 > 石检新闻 > 头条

“帮帮诉”为弱势群体依法维权“撑腰”

【字号:    】        时间:2025-02-24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和公共利益的代表,帮助弱势群体维护合法权益,是应尽职责。近年来,石首市人民检察院始终践行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为检察履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保障,以“民事支持起诉为民办实事”专项行动为抓手,精心打造“帮帮诉”民事支持起诉品牌,创新“三融合”民事支持起诉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法,推动建立“辅助+协同”民事支持起诉制度,形成弱势群体矛盾纠纷和权利救济司法执法合力,使得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力度和社会治理效能得到提升。截至目前,共帮助115名劳动者追回报酬145余万元,3名残疾人追回侵权赔偿金60万元,2名未成年人解决抚养、入学问题,2名老年人解决赡养费等问题。


从上门求助到一键申请,搭建线索收集“直通车”

石首市人民检察院聚焦案件线索发现难、群众知晓率低、维权效果不佳等难点堵点问题,强化科技赋能法律监督,不断扩大数字检察的高质量应用。自主研发民事支持起诉微信小程序,方便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完成一键式申请。利用“两微一端”和组织干警前往全市各乡镇、社区、村委进行宣传推广,印发宣传海报、小程序操作手册,不断扩大该程序的群众知晓率。安排专人对登记信息筛选、分类、汇总、审查,并加入职能定位、司法救助等功能,不断迭代升级,在荆州市范围内推广使用。自2022年6月该程序上线运行以来,该院累计收集登记信息600余条。同时,依托后台登记信息以及从相关协作部门收集到的10万余条弱势群体信息,搭建民事支持起诉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现已在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大数据模型平台上线运行,通过大数据碰撞出有效线索70余条,帮助各类弱势群体获得赔偿金、劳动报酬等资金200余万元。

“单兵作战”到“齐抓共管”,共画协作履职“同心圆”

为充分凝聚弱势群体权益保护合力,最大程度发挥民事支持起诉制度效能,该院坚持创新内外协同工作机制,形成“党委领导、行政参与、法检推动、协同共治”的大保护格局,促进各职能部门的协同配合,凝聚起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保护合力。对内,坚持检察一体化履职,畅通刑事、民事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切实将案件线索转化为高质量办案成果;对外主动加强与相关行政单位的沟通联系,不断健全完善与相关司法行政单位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诉调对接、预防治理等方面的衔接机制,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从传统办案到延伸服务,打好权益保障“组合拳”

及时更新检察理念,坚决破除就案办案传统思维,坚持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本价值追求,做好支持起诉“后半篇文章”。

创新“一体化”办案模式,建立案件办理“快车道”。优先审查、优先办理支持起诉案件,根据诉前、诉中、诉后不同阶段,选择最优的处理方式,积极回应弱势群体的依法维权诉求。探索建立支持起诉和司法救助并举的办案模式,对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确实需要司法救助的当事人,积极与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联系,快速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使办案与救助协同并行。一并办理司法救助8件,为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6.5万元。

坚持诉前调解在先,助力矛盾预防。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与人民法院“诉调平台”衔接互动,联合劳动监察、司法行政机关、村委会等基层力量组织调解,依法妥善解决群众诉求200余件,实现争议解决最优路径。对于确实无法在诉前达成和解的,用足用好调查核实权,综合运用提供法律咨询、协助申请人收集证据、提出支持起诉意见书、帮助申请法律援助等方式,帮助其实现诉权平等。如在办理程某某等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支持起诉案时,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向某建设单位发出协助调查通知书,协助其顺利收集农民工报酬支付相关证据材料,帮助其追回报酬14万余元。该院创建的“三融合”民事支持起诉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法获评全省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工作法先进典型。

定期开展跟踪回访,实现从“一次救助”到“长期关怀”。对案件当事人、欠薪企业等定期开展回访,及时掌握案件最近进展以及当事人的满意程度,对发现的遗留问题和深层次问题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实现个案办理向类案治理转变。如在办理张某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支持起诉案时,针对其因案致残、生活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现实情况,为其申请司法救助金2万元。同时,联合残联、乡镇政府等单位依法为其办理残疾证及落实残疾补贴等制度,有力彰显检察温度。

下一步,石首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以“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抓手,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充分发挥民事支持起诉职能,加强特殊群体民事权益保护,以检察“深度”提升民生“温度”,切实以检察担当守护民生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