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7日,吴某身穿绿马甲,手拿小红旗,出现在石首市绣林大道与笔架山路交叉路口,进行文明交通劝导。
他是谁?他在干什么?他又为什么出现在那?
时光回溯到2021年7月20日晚8点,吴某在其哥哥家吃晚饭,席间小酌了两杯,饭后驾驶摩托车载其妻子和外孙回家,路上被值勤交警拦下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酒精含量为86mg/100ml。交警随后将吴某带至市中医院采血取样,经检测,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97.73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
石首市公安局将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吴某表示自愿认罪认罚。为体现其认罪认罚的真实性,吴某签署了志愿参与社会服务承诺书,石首市人民检察院据此向石首市公安局发函,由石首市公安局对吴某在社会志愿服务期间的表现予以评价。
近年来,随着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深入贯彻,以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实施,犯罪嫌疑人若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将获得从宽处理,但是,检察官如何甄别其是否真诚自愿认罪认罚,能否对其从宽处理,成为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依法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刑事诉讼各环节,需要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在统一尺度、优化衔接上强化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一体落实。
近日,石首市人民检察院联合石首市公安局建立了认罪认罚犯罪嫌疑人开展社会志愿服务考察机制,将社会志愿服务考察制度作为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高质量发展的探索与尝试,认罪认罚犯罪嫌疑人签署志愿参与社会服务承诺书,参与社会志愿服务,主动修复被其行为所破坏的社会法益,既能考察其认罪认罚的真实性,又能使其更好地回归社会。
“在参与社会志愿服务的过程中,我看到很多不戴头盔骑摩托车的,还有不遵守交通规则逆行的,这些行为都是很危险的,我深刻认识到自己醉酒驾驶行为的危险性,也感受到交警工作的不容易,我一定会告诫身边的人,做到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吴某表示将牢记此次教训,做遵纪守法好公民。
“社会志愿服务形式新颖,操作性强,有很好的教育作用,让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参与到文明交通劝导之中来,既加深了他们对自己违法犯罪行为的认识,还能通过他们的志愿服务行为现身说法,以点带面地影响和教育他身边的人,促成人人自觉遵规守纪的良好氛围。”对吴某开展志愿服务考察的交警这样说道,并对认罪认罚犯罪嫌疑人开展社会志愿服务考察机制给予高度评价。
石首市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推进认罪认罚犯罪嫌疑人开展社会志愿服务考察机制落细落实,深入思考,切实提高适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办理案件的能力水平,主动融入社会发展大局,自觉参与社会治理,主动对接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共同做好不捕不诉的依法监管,努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做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