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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办完了,监督却未停—石首市检察院结合办案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安全生产溯源治理

【字号:    】        时间:2022-05-05      

安全生产重于泰山,感谢检察院的积极履职,通过发出检察建议,帮助我们认识到了工作中存在的漏洞问题,现在我们已经对检察建议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也制定了相关的制度,确保长效长治,也请检察官们持续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2022年4月11日,石首市检察院收到了市应急管理局送来的检察建议回复及厚厚一本的整改资料。

事情要从一起安全生产事故说起,2022年8月22日,被害人李某某在高空进行通讯电缆布设施工作业时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

办案人员在审查案件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彭某某近年来在无通信工程施工资质、无营业执照的情况下,承包当地电信运营商工程公司转包的施工业务,并临时雇佣工人施工。彭某某未对雇佣工人是否有登高作业资格证书、特种作业资格证书进行考察,未对雇佣工人进行安全生产专业培训。同时,彭某某还在网上购买施工设备,无法保证其安全系数达标。彭某某明知上述问题可能引起安全事故,仍心存侥幸,安排工人进行高空作业,最终导致悲剧发生。

拓宽办案视野,查深找透事故成因

该事故发生虽然是偶然,但是多种原因叠加导致,酿成事故的问题存在一定普遍性全面查找事故成因,可以更好的为安全生产溯源治理提供建议。

案件办结后,办案人员的工作却并未止步。为了全面查找事故成因,办案人员把管理漏洞、监管责任落实纳入视野,多次到案发现场、相关单位走访调查,并参加由应急部门牵头的安全事故分析会,经与有关部门共同分析,总结出了该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和该类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围绕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存在的问题,办案人员多次与监管部门执法人员进行座谈,对整改措施进行研讨分析论证,精心编制了检察建议。

积极能动履职,公开送达检察建议

“检察机关采取公开送达检察建议的方式,从‘文来文往’变为‘面对面’沟通,既能引起被建议单位的高度重视,又能确保检察建议内容的理解和执行到位,真正做到了公开透明、对症下药。”

为凸显检察建议刚性,增强监管部门的工作责任感,3月11日,石首市检察院向市应急管理局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监督。

检察建议向应急管理局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执法责任、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有效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科学规范开展事故调查”等五项整改建议。

送达会上,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人对检察建议的内容表示完全认可,并表态将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全面落实整改。

广泛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安全生产关系着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也是企业经营发展的重要保证,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延伸宣传教育广度深度,敲锣鼓鸣警钟,做到从源头防范安全生产事故。

3月23日,石首市检察院联合市应急管理局、住建局在中电建湖北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石首产业孵化园项目工地开展建筑安全生产宣讲活动,邀请石首城区在建项目经理、施工员、监理员、安全员代表等60余人参加活动。

石首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业明以案释法,深度剖析案件中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原因,对照刑法规定解读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中可能触及的刑事责任风险,就如何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了针对性意见建议,为到场代表上了一堂生动的安全生产“法治课”。

持续跟踪问效,全面推动溯源治理

为保证检察建议落地见效,石首市检察院多次与相关行业监管部门进行沟通联系,持续对整改情况、长效监管制度建设情况进行跟踪回访,协调推进。

“为全面压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督促企业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效能全面提升,我局同住建局、交通局、消防救援大队等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采取常规执法、突击检查、随机抽象等方式,开展执法检查63次,对全市32家规模以上企业开展全面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下达责令整改文书27份,督促消除安全生产隐患23处。”

4月11日,市应急管理局向石首市检察院送来检察建议回复及整改资料,并表示将建立一系列长效监管制度,督促企业完善内部安全管理机构和相关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常态化管理。同时组建安全事故联合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与事故调查工作流程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执法效率,确保案件事故调查工作科学规范开展。

石首市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积极能动司法,通过个案办理推动安全生产行业安全生产溯源治理,既督促监管部门充分履行监管职责,又推动完善安全事故处理调查机制、行刑衔接机制,营造了安全生产环境,服务了营商环境建设,促进了经济社会稳定,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