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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石首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六届荆州市委第八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字号:    】        时间:2025-08-05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920日至1231日,荆州市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石首市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提级交叉巡察。202533日,向我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提高站位抓整改。党组坚持将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政治检验,立即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巡察整改问题反馈提出具体问题,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把整改事项落实到具体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明确整改时限,切实形成组织有力、全员参与、人人有责的整改落实态势。

(二)以上率下抓整改。党组书记、检察毛传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主抓直管,紧盯短板弱项,分解细化整改任务,跟踪督办整改进展,高要求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落地。主持召开党组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会议6次,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3次,专题民主生活会1发挥头雁效应,在全面部署落实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压紧压实责任链条,要求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确保整改工作形成闭环。

(三)建章立制整改坚持阶段性整改和长期整改相结合,在推动具体问题解决实现点上突破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产生问题的共性原因剖析研究,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管根本、管长远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强化刚性约束、堵塞监管漏洞,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助推石首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集中整改期内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市委工作安排在检察院落实方面

1.关于司法为民理念树得不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410日,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复盘何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一案。二是2025421日、56日、57日组织刑检部门干警学习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理念及相关典型案例。三是构建了“类案强制检索”制度。

2.关于司法救助履职不主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石首市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案件线索内部移送工作方案》,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形成司法救助工作合力。二是积极摸查司法救助线索2件,待法院审判及执行终本后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三是已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6件,救助金额13万元。四是开展走访调查工作10余次,做实司法救助。五是依托法治进校园、“法治文化基层行”等活动,向广大师生和群众广泛宣传司法救助范围、救助标准、救助期限、救助流程等知识。

3.关于发挥人民监督员外部监督作用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开展“检察开放日、法治宣传周”等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近距离监督检察履职工作。二是627组织人民监督员开展“凝聚监督合力 共促司法公正”座谈会,加强与人民监督员互动交流。三是2025年已组织开展48件次人民监督员活动,第六检察部制发工作提示函提醒并督促各业务部门抓紧落实。四是根据2025-2030年度人民监督员换届选任工作要求和我院实际情况,向荆州市院申请将人民监督员名额由10名调整为15名。

4.关于立案监督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了立、撤案监督台账,标明监督节点,实行清单化管理。二是侦协办实质化运行,与公安局召开联席会议讨论相关案件。三是监督公安机关依法撤案。四是组织召开4次刑检部门会议,强调在办案过程中加大监督力度。

5.关于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不起诉案件台账,对今年来的不起诉案件做到应移尽移。二是对2024年未进行行刑衔接案件作情况说明,并完成移送手续。三是指定专人做好跟踪督办。四是对案件责任人予以谈话提醒处理。

6.于刑事执行监管活动监督乏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建立监督管理机制,及时制发了纠正违法通知书,督促看守所进行了调整。二是看守所已增设了2个监室。三是强化干警监督意识,通过线上、线下学习模式组织干警围绕看守所监管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检察机关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等集中学习2次。四是对责任人予以谈话提醒处理。

7.关于办案时限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建立明细台账。二是定期将未办结案件提示下发至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及时梳理总结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交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研究解决方案,加快案件办结速度。三是建立了疑难线索反馈机制。四是近期已组织检察干警针对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办案技巧等集中培训学习10次,提升干警履职能力和办案水平。五是落实侦查监督协作配合。

8.关于民事案件审判、执行活动监督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调查核实案件办理情况。向法院调取两案卷宗材料5册,全面开展审查,形成审查终结报告2份。二是全面核查信访风险情况。三是领用破产领域九大违法情形类案监督模型四是组织行政检察办案人员学习高检院发布的行政审判程序监督、执行监督专项案例3,并对照审查法院相关裁判文书。五是开展行政审判程序违法监督及行政执行活动监督调取了法院近5年行政诉讼案件台账及2023年行政案件裁判文书31份。六是积极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七是截止目前,共办理行政检察案件116件,相比去年同期受理案件37件有大幅增长。撰写了浅析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的实务困境与破解路径理论研究文章及吴某某涉嫌非法收购、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相对不起诉行刑反向衔接案典型案例。八是责任人予以谈话提醒处理

9.关于民事支持起诉类型单一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干警专题学习最高检、省院、市院关于民事支持起诉案件工作指引3次。二是依托支持起诉工作协作配合机制,积极走访摸排涉妇女权益、老年人赡养、残疾人保护等民事支持起诉新领域案件,摸排线索26条,成案22件,其中涉残疾人案件1件,老年人案件6 件,未成年人案件1 件,农民工案件14 件,实现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领域案件全覆盖,帮助老年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追回欠薪19.7万余元。三是积极申报省院民事支持起诉实务发展精品课程。办理的系列老年人追索劳动报酬案件,帮助平均年龄近七旬的6位老人追回拖欠工资3.9万元,编写的典型案例被省院采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10.关于公益诉讼跟进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某公司环境污染问题,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件。二是向环保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1份,向所辖镇政府发出磋商意见书1份。三是截至325日,某公司已完成问题整改,对某分场生产车间更换了采光网等设施,对积存的废液进行了清理,作业时全程开启除臭设备。同时,对其它7个分厂进行全面排查,切实消除环境污染隐患。四是对责任人予以谈话提醒处理。

11.于督促整改力度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22家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于20221024日向消防、民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经开展“回头看”,发现相关问题未得到有效整改,遂于2023125日向石首市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石首市法院于202471日作出判决,支持检察院诉讼请求,责令消防、民政部门对辖区内民办养老机构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继续履行监管职责。二是2025320日,协调组织市法院、市民政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绣林街道办事处召开部分民办养老机构消防问题整改会,前往未整改到位的3家民办养老机构查看整治情况,督促责任部门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制定整改措施。三是协调法院将判决结果告知被诉行政机关所属的人民政府和安委会,加强督促责任单位继续履行监管职责。四是202578日,督促所辖街道办事处对上述三家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开展整改督办。

12.关于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态度不坚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更换检察官全面复盘案件。二是2025410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案情。三是建立合适成年人陪同询问机制,严格落实讯问犯罪嫌疑人及询问被害人全程录音录像制度,确保案件办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四是对原办案检察官予以谈话提醒处理

13.关于推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法制教育工作滞后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集中宣讲,20255月前组织全院法治副校长走进20所幼儿园、中小学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二是加强沟通协作,202547日,将因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履职的法治副校长名单反馈至石首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提交了更新名单。三是建立法治进校园工作台账管理制度,推动法治副校长认真履行职责,保障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质量。

14.关于平安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落实好法治副校长责任,开展19次法治进校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治宣讲、国家安全教育宣讲等活动。二是发布微信原创稿件53件,周末广播剧场21篇,全面广泛传播检察职能,提升群众法律意识。三是撰写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落实情况、情况反映10篇,积极向上级院汇报重点、亮点工作。四是制发《石首市人民检察院“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每周收集汇总各业务部门排查化解矛盾风险案件情况,从源头办案进行化解。

15.关于涉营商案件办理效率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相关台账。二是每周定期开展流程监控。三是对2024年涉营商案件是否严格落实案件风险评估开展流程监控专项活动,目前均已整改完毕。四是每月定期向市纪委上报我院涉企执法司法问题专项工作进展情况。五是2025年向石首市营商办积极申报了6个先行区项目,加强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专项监督。六是对责任人予以谈话提醒处理,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说明。

16.关于保密承诺书和信息安全承诺书存在代签情况,违规外联涉密计算机被省检察院通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院干警签订保密承诺书和信息安全承诺书。二是2025430日开展保密工作专题培训,切实增强干警保密意识。三是每周在微信工作群发送保密工作提示。四是给予违规外联涉密计算机登记责任人书面检讨处理,直接责任人通报批评并纳入负面清单处理。五是分别于202516日、331日、429日开展了全院保密工作大检查。

(二)反馈问题: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7.关于干部队伍管理松散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多种形式学习党纪党规、中央八项规定等文件精神及典型案例;开展检察长上廉政党课活动,组织全院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忏悔录》《警示录》并撰写读后感。二是对会纪会风、考勤、“三个规定”填报等情况进行督察,制发通报3期。三是组织全体检察人员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控工作,制定对应防控措施,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四是成立制度执行监督小组,收集本院规章制度。五是对2023年度“五差科室”进行黄牌警告并督促该部门落实整改。

18.关于纪检监督缺位问题。

整改情况:每月上报“三重一大”事项台账,召开党组会时邀请派出纪检监察组组长参加,对纪检组督办问题进行核查和整改,派出纪检监察组对超标准发放津贴问题、采购程序执行不严问题的分管领导、责任人分别予以谈话提醒和书面检查处理。

19.关于专项经费未专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清查自2023年以来的账目明细。二是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明确经费使用范围和审批流程,强化内部监督问责,加强制度约束。三是对责任人予以谈话提醒处理。四是规范保障退休人员待遇。

20.关于超标准发放津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超标准发放的文明单位奖、退休人员节日慰问以及法警值勤岗位津贴已经分批次扣除,并上缴至巡察整改指定账户。二是对责任人予以谈话提醒处理。

21.关于劳务派遣费用支付不合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院党组已作书面检查。二是制定完善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制度。三是督促三人按时到岗工作。

22.关于无预算和超预算采购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无预算采购、超预算采购问题进行核查并说明情况。二是对分管领导予以谈话提醒处理。

23.关于采购程序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委托专业招投标代理公司,重新确定了新的供货商,签订了采购合同。二是2025418日组织4名采购人员学习政府采购业务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政府采购工作规范执行。三是对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处理。

24.关于公务车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管理公务车,建立洗车登记台账。二是对违规使用公务卡为私车加油的费用,进行追缴并上缴至巡察整改指定账户对公务车管理负责人给予提醒谈话处理,对违规干警给予书面检查处理,对违规司机给予退回人力资源公司不再使用处理。三是完善司机管理制度、公务车管理规定,明确公务车使用范围、审批流程、维修保养以及违规处理办法,详细记载公务车使用的里程、行使轨迹等情况。四是检务督察对公务车使用管理情况开展专项督查3次。

(三)反馈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25.关于履行党建工作责任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党建工作纳入全院重点工作清单。二是制定2025年党建工作计划。三是把党建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内容(正负面清单管理)。四是材料雷同的5名人员均已重写材料,并予以书面检讨处理。

26.关于退休党员管理缺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分管政治部的院领导联系退休干警。二是与退休干部开展谈心谈话活动4次,邀请退休党员代表参加全院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退休党员开展迎“七一”主题党日活动。三是制定了退休干部廉洁自律负面清单,条目式梳理需重点防范的易发多发问题。四2名违规在企业担任股东、监事的退休党员均已落实整改并予以书面检讨处理。

27.关于回避制度未落实问题。

整改情况:已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制作了党组会议回避事项告知书,如有回避事项和人员在党组会议记录中注明。

28.关于干部任用不合规问题。

整改情况:202542日,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调整干部3次,均严格按照程序规范开展。

29.关于推动村党组织建设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57日,与村委会成员共同学习通报文件。二是515日,我院驻村第一书记讲授了“严守纪律红线,永葆清廉本色”专题党课。65日,组织驻村工作队全体成员、村委会成员以及村集体党员代表召开了集中整治违规吃喝动员部署会,确保纪律要求入脑入心。三是在东堤港村开展了“典亮生活,守护你我”法治宣讲会,现场为村民解答法律问题,做实检察为民,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30.关于推动乡村发展进展缓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评估鲈鱼养殖合作社项目情况,积极开展新项目规划与申报。二是已拆除老防汛连部,村委会积极争取了专门资金修建新防汛连部,现已正常投入使用。三是及时处置涉及区域林木,完成泵站通电工作。四是开展入户走访工作。

(四)反馈问题:聚焦落实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31.关于2021年省财政厅驻荆州市办事处派出检查组指出问题直至202412月才启动整改问题

整改情况:扶贫驻点的3名干警已清退重复支付的扶贫劳务费;其中1法警清退重复领取的加班补贴及执勤岗位津贴,以上款项已上缴至巡察整改指定账户。对分管领导3名不及时退回误发补助的干警予以谈话提醒处理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在前一阶段整改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巩固整改成果。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巡察反馈问题实质整改。院党组将持续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坚持标准不降、干劲不松、力度不减,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切实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地落实落细。目前整改任务已经全部完成,后期将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

(二)进一步注重统筹结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向纵深。坚持系统思维、融合整改,把巡察整改工作与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结合起来,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部署结合起来,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和自身反腐败建设,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紧抓日常监督,加强与派出纪检监察组协作配合,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驰而不息推进“三不”一体建设,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

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推动法律监督工作提质增效。坚持破立并举、标本兼治,在对反馈指出的具体问题雷厉风行、立行立改的基础上,着眼长远、举一反三、剖析原因,深入查找在从严治党、办案质效、队伍建设等方面的薄弱环节、问题不足,健全完善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努力把巡察整改要求转化为日常工作中的自觉遵循,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优化政治生态、加强党性锻炼、改进工作作风的强大动力,以整改促提升,为推动石首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集中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16-7270277;邮政信箱:石首市绣林大道129号;电子邮箱:3028288224@qq.com

 

 

 

 

中共石首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