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甲:同志,这是我准备的材料,你帮忙看看齐不齐全。
柜台工作人员:您好,请稍等,我帮您核对一下。(低头翻看材料,手指在键盘上快速敲击,突然停顿,眉头微微皱起)先生,您的身份信息这边有点问题,系统显示您有两次婚姻登记记录,这不太符合正常情况,您知道这事吗?
孙某甲:啊?不可能啊,我跟我爱人在2011年领过一次证,怎么会有两次呢?是不是系统出故障了?
柜台工作人员:系统这边显示,第一次登记是在1998年,您看看,(示意孙某甲看电脑屏幕)和您登记的是这位余女士。
孙某甲:哎,这、这不是我堂弟的老婆吗?我怎么可能和我弟媳妇登记结婚呢?!这也太荒唐了!不是,同志,你们是不是把信息录错了?我98年那会儿还在外地打工呢,根本没回过老家办过什么结婚登记啊!
柜台工作人员:孙先生,系统信息都是联网存档的,一般不会出现录错的情况。您这种情况比较特殊,可能涉及到身份信息被冒用。建议您先去民政局查询一下两次登记的详细档案,确认具体情况后,再考虑怎么处理,不然可能会影响您后续的业务办理。
孙某甲:身份被冒用?难道是……行,我知道了,谢谢你啊同志,我这就去查清楚。哎呀,这要是让我媳妇知道了,非得闹翻天不可!
【孙某甲拿着材料,脚步匆匆地离开柜台,一面给堂弟孙某乙打去电话。】
孙某乙:喂?哥,咋了?
孙某甲:我问你个事,98年那会你跟我借过身份证,说是要去办点事,你拿去干什么了?
孙某乙:啊?这……
【转场渐弱,画面切换到1998年民政局登记处。】
民政局工作人员:你们俩是来办结婚登记的吧?把证件给我看一下,再填一下这个表格。
孙某乙:同志,我们俩是自愿结婚的,材料都在这儿了。
民政局工作人员:身份证上的照片是你吗?看着有点不太像啊。
孙某乙:怎么可能呀,同志,这就是我,就是这照片没拍好,而且我这几年,可能是变化大了点,不信你再看看。
民政局工作人员(又核对了一遍信息,没发现明显漏洞,便开始填写结婚登记证):行吧,那你们在这儿签字确认,一会儿就能拿证了。
孙某乙:好嘞好嘞!谢谢!
【回忆结束。】
孙某乙:哥,对不起,这事是我不对。那时候我年纪不够,又想赶紧结婚,就琢磨出了跟你借身份证这个办法,我还想着这事过去这么久了,不会出问题的,没想到现在给你添麻烦了。哥,你别着急啊,咱们一起想办法解决,肯定不会让你受影响的。
【旁白:为消除错误的婚姻登记记录,孙某甲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因超过起诉期限被驳回。无奈之下,孙某甲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孙某甲:检察官,我堂弟98年那本结婚证上的身份信息都是我的,这明显是冒用身份登记的,您一定要帮我想想办法,把这个错误的登记撤销了。不然以后我办个房产过户、孩子上学需要证明婚姻情况的时候,都得被这错误记录卡脖子,连正常生活都得受影响,我爱人那边也没法彻底解释清楚,这家庭矛盾都要出来了。
楚检君:你放心,我们会尽快开展调查核实工作,查清事情的真相。(转向拂晓)我们马上去民政局调取1998年和2011年两次婚姻登记的原始档案,包括登记申请表、身份核验记录等,再联系当年的登记员,了解一下当时的登记情况。另外,还要核实孙某乙1998年的实际年龄,确认他当时是否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检察官助理拂晓:好。
【检察官迅速开展调查核实,全面了查清案情。】
检察官助理拂晓:楚检察官,事实已经查清楚了。确实如孙某甲所说,孙某乙在98年冒用了其堂哥孙某甲的户籍和身份信息与余某结婚登记,该项登记依法应当撤销。
楚检君:嗯。联系法院办案人员,还有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共同研究达成一致意见,最好能在维护婚姻登记行政管理秩序的同时,保障婚姻登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样才能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检察官助理拂晓:好的。
楚检君:对了,我们还要根据“两高两部”印发的《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重新审查案涉婚姻登记程序,除了依法撤销孙某甲被孙某乙以冒名顶替方式办理的结婚登记,还要加大对婚姻登记信息的审查力度,完善相应的纠错机制。
检察官助理拂晓:明白。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部门高度重视,经审慎研究,采纳全部检察建议,撤销了孙某甲的错误婚姻登记。至此,持续27年的冒名婚姻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孙某甲:多亏了检察院,我的错误婚姻登记撤销了,心里的这块石头总算是可以落地了!哎呀,真是太谢谢你们了!
楚检君:这是我们应该做的。不过这次的事情也给你提了个醒,身份证等重要证件一定要妥善保管,不能随意借给他人,避免因证件被冒用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我们也要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婚姻登记不是儿戏,任何试图通过弄虚作假、冒用身份等方式规避法律的行为,不仅侵犯他人权益,也可能给自己带来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