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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地界纠纷 守护邻里温情

【字号:    】        时间:2026-06-17      

 “对不起,我向你道歉。”“算了,都是街坊领居。”2026年3月10日,随着吕某某与李某某的握手言和,这对多年的老邻居终于冰释前嫌,化干戈为玉帛。

宅基地引纠纷,伤了和气又结“心结”

2025年3月20日11时许,吕某某与邻居李某某因宅基地问题发生口角冲突。双方互不相让,吕某某因用手指指着李某某面部,李某某遂用手掰了吕某某手指,导致吕某某左手食指受伤。经鉴定,吕某某左手第二掌远端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之后,石首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于同年10月13日以李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石首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石首市检察院经审查认定,李某某犯罪情节轻微,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适用从宽制度。但因双方矛盾并未彻底化解,未就民事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吕某某受伤后的医疗、误工等损失迟迟得不到弥补,心中积怨难解。2026年2月28日,吕某某来到12309检察服务中心驻石首市综治中心窗口信访,希望检察机关能帮忙讨回公道。

释法说理,法结心结齐开解

案件虽小,但双方积怨未消,邻里间很可能再起冲突。了解事情原委后,接访检察官敏锐意识到必须从根源上化解矛盾。该院控告申诉检察官主动启动矛盾纠纷联动化解机制,与原案承办检察官到吕某某、李某某家中走访。据了解吕某某的丈夫在2024年就因意外去世,家里失去了主要劳动力,女儿也出嫁在外,吕某某平时靠务农获取微薄收入,此次冲突受伤后无法劳作,失去了收入来源,并花费了一万多的治疗费用,生计陷入窘境,加之事后李某某既没有道歉也没有赔偿,心里难免忿忿不平。而李某某自身患有癌症已到晚期,每个月都需吃药治疗,生活也十分困难,无力承担高额赔偿费用。

检察官迅速针对性制定了矛盾纠纷化解方案,一方面从法律角度释法明理,向吕某某耐心解释不起诉的法律依据——本案系邻里民间矛盾引发,李某某犯罪情节较轻,依法可以不起诉。向李某某讲解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证据标准及法律责任,告知其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一方面从邻里情、亲情出发,强调“远亲不如近邻”,引导双方珍惜多年相邻之情,就赔偿金额达成共识。

最终李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向吕某某登门道歉并赔偿其相关损失1.1万元,吕某某感受到李某某诚意后也表示谅解,双方握手言和。

司法救助,案结事了心更暖

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吕某某生活困境,石首市检察院帮助其申请司法救助金2.2万元,让吕某某感受到了司法温情。2026年4月3日,司法救助金拨付至吕某某账户。至此,一场叠加了“法结”与“情结”的邻里纠纷,在检察履职中画上了圆满句号。

“民生无小事,案结更要解心结。”这起案件的化解,是石首市检察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检察环节的生动缩影。检察机关没有止步于“依法不起诉”,而是主动延伸职能,将矛盾化解贯穿办案全过程——通过部门联动调解、司法救助、释法说理,既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又修复了受损的社会关系。一件看似普通的邻里伤害案,不仅让“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纷靠法”的理念浸润民心,更让当事人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了实实在在的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