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已建立了驾驶员健康体检档案,所有驾驶员都通过了市疾控中心的健康体检,全部实现了持证上岗”。9月2日,在石首市某公共汽车公司多功能大厅,该公司负责人指着大屏幕驾驶员健康证公示栏,对前来“回头看”的检察官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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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石首市检察院在开展“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专项监督活动中,运用“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类案法律监督模型”筛查县域客运行业数据时发现,部分客运公司驾驶员未按规定办理健康证明,存在公共卫生安全隐患。该院迅速调取相关部门及客运企业相关资料,进一步核实确认全市5家客运公司共372名驾驶员未持有效健康证上岗,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关系着老百姓的出行安全和健康保障。而相关管理部门和企业对从事客运的驾驶员是否需要办理健康证存在误区,以为客运行业不同于餐饮业,无需办理健康证,导致行业管理存在漏洞。
5月21日,该院召开检察听证会,邀请3名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现场参与评议,同时还邀请石首市交通运输局、石首市卫生健康局及客运企业代表参加。人民监督员经评议后一致认为,“驾驶员健康证缺失反映出行业监管存在盲点,需要交通、卫健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形成合力、协同治理。”
5月22日,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石首市检察院向市卫生健康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书,建议其开展专项检查,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同时向管理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书,要求建立健全数据联通共享机制,加强日常监管。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整改行动,对全市5家客运公司371名从业人员分批开展预防性健康检查,办理健康证,另有1名驾驶员因身体原因已办理离职手续,做到了“应检尽检”。督促5家公司制定《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明确将开展预防性健康检查作为入职驾驶员的必备条件,建立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档案,以制度推动预防性健康检查全面落实。
“检察机关帮助我们找准了日常监管中的盲点,现在我们建立了常态化的监管机制和考核机制,堵塞了管理漏洞,公众出行的卫生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市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表示。据悉,该局还与市卫生健康局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机制,实现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的常态化监管,形成监管合力。并通过将客运、公交企业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执行情况与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评级挂钩,对未落实好相关主体责任的企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进一步压实了企业的主体责任,筑牢了公众出行卫生安全的坚固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