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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盗窃外卖”的他作不起诉处理,检察帮教唤醒缺位的爱与监管

【字号:    】        时间:2025-08-07      

 一份外卖,承载着生活的温度;一次盗窃,牵动着未检人的心。面对因家庭矛盾赌气离家、在饥饿驱使下多次盗窃外卖的未成年人王某,石首市人民检察院严格依法履职,精准适用法律,最终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用司法的理性与温度,为他点亮归航的明灯。

2024年8月26日,王某因与家人发生激烈口角后负气离家出走。独自在城区游荡多日后,身上的钱已花光,陷入生存困境。饥饿难耐之际,他未能正确寻求帮助,而是选择趁外卖员不备,在短短两天内连续四次窃取其电动车内存放的外卖食品充饥。最终,他在最后一次作案时被民警抓获。

案件移送该院后,该院立即启动“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办案机制。承办检察官全面审查案件证据:细致调阅现场监控录像,逐一核实盗窃事实细节,核算涉案物品价值(共计一百余元)。证据清晰表明,王某在2024年8月26日至27日期间实施了四次盗窃外卖的行为。承办检察官并未止步于审查犯罪行为本身,同一时间迅速邀请了荆州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共同开展社会调查,深入了解王某的成长环境与行为动因。通过讯问发现,王某的父母长期在外地务工,他主要由祖父母照料。父母对其内心的真实需求缺乏了解且重视不足,当发生矛盾时,往往采取简单强硬的处理方式。长期的亲子关系紧张和沟通失效,正是导致他离家出走的直接诱因。

综合全案证据及社会调查结果,承办检察官认为:王某的行为虽构成盗窃,但涉案金额极小、未造成严重社会危害,且其已积极赔偿并获得被害人谅解。因情节显著轻微,检察机关依法对王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筑牢保护防线,源头治理是关键,未成年人犯罪往往与其家庭监护缺位紧密相关。本案中,家长沟通粗暴的教育方式和知情后赌气放任的危机处理态度存在明显问题。“孩子行为失范,家长难辞其咎。日常关注不足、沟通不畅,是导致此次事件的重要因素。”承办检察官对其家长进行了深入的亲职教育并提出具体建议:要加强日常亲子沟通,关注孩子心理需求,给予足够的关爱和陪伴,帮助孩子树立正确价值观。家长深受触动,当场承诺将改进教育方式,全力配合检察机关做好后续帮教。检察官通过跟踪回访了解到,王某的父母已将他接到身边共同生活,其家庭矛盾显著减少,亲子关系逐步修复,家庭氛围日益融洽。

“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体现,既严守了法律尺度,也传递了司法温度,给迷途少年一次宝贵的改过机会。”承办检察官强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必须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帮助犯罪未成年人摆脱致罪因素、预防重新犯罪是办理此类案件的最终目的。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实行特殊保护、优先保护,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依法当宽则宽,该严则严,宽严适当,罚当其罪。对于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犯罪,或者较轻犯罪的初犯、偶犯,要依法从宽,宽缓到位,最大限度教育挽救,防止再犯。

下一步,该院将持续秉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的工作理念,以检察综合履职促进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为牵引,助推政府、家庭、学校、社会、网络其他“五大保护”,全面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努力让每一个迷途的少年都能在法治的阳光下找到归途、重新起航。